近年来,北京市全力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清洁转型、大力疏解非首都功能,燃煤量大幅下降, 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23%以上,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宏观把控,构建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格局

如何在保护林地的前提下,唤醒沉睡的资源发展经济,让农民吃上生态饭?

房山区周口店镇作出了新的尝试。2016年,通过北京绿色交易所(原北京环境交易所),镇里碳汇林吸收的2530吨二氧化碳,以每吨30元的价格卖给一家企业。

周口店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碳汇林生长速度快,固定下来的碳可以上市交易,农民可以从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多收益。

“十三五”期间,除了森林碳汇提升工程外,北京市积极深入推进能源清洁化进程,实现了以电力、天然气、油品为主的能源结构优化转型,化石能源内部调整基本完成。

2015年,北京实现核心区基本“无煤化”,2018年实现全市基本无燃煤锅炉,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北京市燃煤消费量从峰值的3000余万吨降至2020年的173万吨,累计减少94%;电力、燃气等清洁优质能源占比提高到98.1%,在北方城市中率先基本解决燃煤污染问题。

大力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也让居民得到了实惠。家住顺义区赵全营镇的王女士说:“以前一个火眼烧4块煤,烧完了就得换,非常麻烦,但是屋里的温度一般也就十七八摄氏度。现在屋里有二十五六摄氏度,感觉一下子就暖和了。”

精准调控,建立规范有序的碳市场

2013年,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之一,北京正式启动碳市场工作。然而,开展试点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在缺乏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很多工作只能依靠行政手段推进。

对此,北京市通过人大立法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实现了法律法规上的突破。在此基础上,北京针对碳市场密集出台了多项配套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碳交易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为碳市场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自碳市场建设以来,北京数十家高耗能企业关停退出,并带动了一批低碳咨询服务、第三方核查咨询机构的发展,培养了一批环保产业。低碳咨询、碳金融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节能环保服务产业蓬勃发展。

截至2020年履约期,北京有843家排放单位被纳入重点碳排放企业管理,有622家排放单位被纳入一般排放单位管理。其中,重点碳排放单位覆盖了电力、热力、航空等8个行业,参与履约的重点碳排放单位100%实现履约,全年试点碳市场配额成交量达470万吨,交易额达2.45亿元,市场总体供需平衡,成交价格保持了增长趋势,体现了碳配额资源的价值趋向。经过7个履约季的运行,减排效果明显。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利用市场化手段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升级转型,有利于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

高位推进制度保障,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委设立生态文明委,下设“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统筹大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效促进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印发《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明确以资源环境为硬约束,确定了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确认城市减量发展的中长期目标。

工作框架搭好了,如何有针对性地推动工作?在机构设置和编制以及一些具体的工作上,北京将约束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时期,北京将二氧化碳强度下降率和碳排放总量达峰目标纳入规划约束性指标体系,将年度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区,压实责任。通过考核机制,倒逼各区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现碳减排。

“同时,碳减排作为一项综合工作,一方面,要与生态环保工作相结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另一方面,还要以发展、改革的宏观视角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才能事半功倍。”这位负责人说。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举办两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连续多年举办“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品牌活动,积极派员参加C40全球市长峰会、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重大国际活动。通过双边合作框架以及友好城市渠道,与意大利环境领土与海洋部、美国环保局及加州环保局、韩国首尔市气候环境本部、日本东京都环境局、法国巴黎大区空气质量管理中心等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项举措推动“十四五”绿色低碳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十四五”时期,北京将如何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六项措施。

深化落实城市功能定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优化城市功能定位和区域结构布局,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作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深度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提升城市韧性,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

推动能源低碳革命。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利用,切实推动能源转型变革和绿色能源发展。

提升城市系统碳汇能力。坚持多措并举、多领域协同,强化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水平,提升城市森林、农业领域碳汇能力,切实保障城市绿色低碳运行。

构建现代低碳治理体系。以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落实各级主体排放控制责任为核心,以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为重点,以引导全民共同参与为导向,加快构建形成法制化、市场化、精细化和多元化的低碳治理体系,使低碳发展理念成为各类主体的自觉行动。

强化碳减排技术保障支撑。在碳中和引领下,促进低碳领域技术创新和政策指导,大力培育绿色金融和低碳衍生产业,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健全统计监测机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协同合力应对气候变化。把减碳领域区域合作作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任务,强化试点示范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协同互动,加强区域清洁能源开发和低碳环保产业合作,有力促进京津冀生态环保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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