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8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fy.gov.cn)、临泉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quan.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4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3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在2024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驻临泉部队随军家属。

在2024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5名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2月 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岗位名称”标注“专业技术(中级)”则可以直接聘用在中级岗位,未标注“(中级)”的,一律默认为初级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提供报名信息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纳笔试费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18日至3月22日期间,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查看。

(四)笔试开考比例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2024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4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等5个小类)。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笔试地点和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阜阳市。

(三)加分政策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29日和4月1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城中南路193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405室,联系电话:0558-5390513)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两科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对于报考“驻临泉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实行考试(笔试、面试)与考核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加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武部政工科依据《临泉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临泉部队军人随军家属考核加分方案》予以确定。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临泉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quan.gov.cn/),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30分(其中,报考乡镇街道岗位放宽到11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或有一科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资格。

定向招聘驻临泉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放宽到8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或有一科成绩低于35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相关要求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由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2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驻临泉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的,还须提供军人证件、结婚证、军人及配偶身份证、随军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军人所在单位上一级政治机关印章、并由政治机关主要领导签字。

(5)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6)报考限制中共 党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2024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0608001岗位至0608075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0608076岗位至0608077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才艺展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知识)等。满分均为100分。

为确保应聘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人员须达到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定向招聘“驻临泉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实行考试成绩与考核加分)合成确定后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定向招聘“驻临泉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20%、考核加分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3+专业测试成绩×0.2+考核加分×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选岗与聘用

对报考乡镇(街道)岗位且需要选岗的拟聘用人员,依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依次选岗。选岗时迟到或未到的,取消高分优先选岗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临泉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8-5390513(县人社局)

0558-6512756(县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市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6531686(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附件1:2024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4 KB]

附件:附件2: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4.9 MB]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
2023省考/选调生招录专题